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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 浙江省建设厅出台实施方案

近日,省建设厅印发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》。《实施方案》聚焦系统优化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“五大环境”,着力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到2027年,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审批服务更高效便捷、法治保障更坚强有力、市场竞争更公平有序、城乡环境更宜居宜业、行业发展更富有活力,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走在全国行业前列。

一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。加强工程全过程图纸闭环管控,推进项目设计方案纳入工程建设数字化图纸系统。推广分阶段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模式,加快工程质量保险改革。持续优化“浙里建”应用场景功能,推动“浙里建”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共享、互联互通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,探索分期验收。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,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服务。建立以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为基础的城乡房屋管理体系。

二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。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,坚持“一张清单”,清单之外无许可。持续迭代智能化审批系统,进一步提高智能化审批事项比例。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,推进住房公积金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。

三、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。持续开发“资质清爽办”应用场景,提升政务服务效能。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,畅通“线上+线下”评价渠道,落实好差评制度。

四、提升科学合法决策能力。推进政策法规“立改废释”,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和政策支持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,全面清理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,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。

五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深入实施“721工作法”,制订并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引。全面落实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息“双公示”制度,规范做好行刑衔接工作,扎实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置工作。

六、加强建设工程结算价款纠纷行政调解。提供高效便民服务,加强向市县延伸开展送服务活动。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,健全行政调解专家库动态调整机制,加强市县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培训,不断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效能。

七、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反垄断。加强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参与,及时组织清理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。推进市政公用领域反垄断,指导供水、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。

八、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。强化建筑市场监督执法,查处违法发包、转包、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。建立资质常态化监管机制,加强建设工程企业核查清理。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。全面治理建筑施工领域欠款,切实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。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、中介服务。

九、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。修订完善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,推行电子合同,强化网签备案。聚焦房屋交易、物业服务、房产中介等领域存在的问题,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。推进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,指导杭州市做好房地产企业信用试点。

十、壮大建筑业市场主体。健全企业分级培育机制,重点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示范企业,发展一批具备研发优势的专业生产企业,培育一批建筑业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提升出省联络服务水平,在省外重点区域市场建立建筑业企业服务联络点,加快建筑业“走出去”步伐,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

十一、扎实做好减负降本。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比例,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。构建完善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,有效缓解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困难。

十二、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。实施城镇有机更新工程。开展全省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,加快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,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。推进城市供水、燃气管网新建改造,推进城市道路建设改造,提高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。

十三、加快打造宜居城乡环境。健全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机制,推动完善新建旧改公共服务落地政策。完善城市慢行系统,推进市县级和社区级绿道建设,加快新建改造城市公园。全域推进美丽城镇建设,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美丽城镇。推进浙派民居建设、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、传统村落保护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

十四、着力推进“清廉住建”建设。深入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”三年行动,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推动成风化俗。全面实施新时代清廉文化建设工程。充分挖掘清廉资源,拓展清廉文化阵地,广泛开展清廉文化宣传,打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特色的清廉文化品牌。

十五、着力推进“最美”行业建设。开展“最美建设人”选树活动,带动全省住建系统兴起“最美城管人”“最美物业人”“最美造价人”等系列选树。开展“浙江建设工匠”选树活动,大力弘扬工匠精神。加快发展建设高等职业技术教育,培育新时期高职业素质、高专业技能的建设产业人才队伍。

十六、着力推进系统“党建联动”。深化“建设红旗窗口、争当服务先锋”主题活动,推动“红色物业”建设,推进“红色工地”建设。深化工程造价价款争议“红色调解”专项活动,持续推进“红色调解驿站”建设。

省建设厅将强化组织领导、完善推进机制、加强督查考核,形成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格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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